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2012年-第二章 B2C電子商務 摘要


B2C電子商務的應用本文從網路購物,數位內容與加值服務及企業網路行銷,三個面向說明。

關於網路購物的應用,新網路時代電子商務發展時代計畫長期進行調查研究,根據2012年統計資料顯示,我國B2C電子商務市場有相當顯著的成長。已獲利商店占三成,相較於去年同期,過半數商家的營收均有成長。經營型態以開店平台為主,占總數量近九成;近半數的店家以單一平台為主要經營型態,越早投入經營的店家,越多以多平台方式擴展經營觸角。近半數商店只在網路開店,然由實體跨入網路經營,或網路跨入實體經營之跨境經營的商家也越來越多。物流應用上,即時貨況追蹤及收回退貨之逆物流服務為商家最需要的服務。近三成的商店己投入海外市場的經營,二成納入布局,並以大陸為主要選擇。

關於數位內容與加值服務的應用,根據資策會數教所研究,以數位學習、線上影音、線上遊戲為三大應用範圍。在數位學習的應用,挾網路普及之利,2011年產業產值達332億元,較去年成長了二成五,且學習的應用範圍則持續擴大到「智慧教室」、「學習終端」;在線上影音的應用上,以2011年為分水嶺,主導市場的DVD影片逐漸隱退,後起之秀的藍光光碟將成主流。線上數位影音己成趨勢,2011年產值較2009年成長達三成。至於數位影音內容的發展,兼具質量的國內電視劇外銷市場遍及全球市場,大陸市場受惠於相關限制取消及合作架構的建立,已可進攻大陸市場。

在線上遊戲的應用上,2011年全球市場規模持續成長,其中以手機遊戲成長幅度最大,2011 年全球遊戲App 產值約90億美元,預計至2014年將超過130億美元。反觀台灣則成長趨緩,一則因台灣市場日漸飽和,二則因進軍大陸受到諸多限制,發展不如預期。所幸失之東隅,失之桑隅,行動遊戲機軟體受惠行動裝置的普及,以及行動App廣泛應用,營收逐年成長,成為遊戲商搶攻的新版塊。

在數位音樂服務的應用上已逐步展現應用商機,但受服務框架的限制,發展並不順利,結合資通訊或媒體業者之跨平台服務乃勢在必行的趨勢。

關於企業在網路行銷的應用上,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調查,由於網路生活已成為國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網路廣告乃成為各大企業必爭之地,故投入費用逐年成長,2012年廣告市場達117餘億元,較去年成長近15%。網路廣告仍穩居台灣五大媒體成長之冠。

網路廣告五大主力類型之應用情況說明:在關鍵字廣告的應用,2011年較前年(2010年)成長一成五,預估2012年規模將近35億元,因為低消費性廣告,廣受中小企業愛用;在展示性廣告的應用,營業規模為網路廣告之冠,2012年已近80億元;至於發展較早的電子郵件,礙於垃圾郵件泛濫而無行銷實益,有待政府規範相關措施,方可成為後起之秀;在社群媒體行銷的應用上,以facebook粉絲團最受矚目,對成立時間久,會員數量多,品牌知名度高的企業較適合投入;至於行動裝置的應用尚未成熟,企業多抱觀望的態度,建議先以成本低,效益較大的手機版官方網站開始試水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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