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2013年-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應用-社群商務應用(一)

(一) 社群與商務的關係


著名社會心理學家勒溫(Kurt Lewin)有一套著名公式:

B=f(P×E)

意思是:一個人的行為(Behavior)是其人格或個性(Personality)與其當時情景或環境(Environment)的函數。換句話說,人的行為乃由自身的素質與外在的處境所共同決定。
消費行為亦然。人類既是社會化的動物,所處之社群對於個人之消費行為的每個階段-需求成立、資訊收集、選擇比較、交易行為、購後評價,必然都會發生一定的影響力。Gartner調查也顯示,74% 的消費者會依賴社群網絡來引導他們的購物行為。

由於各種社群網路服務(Social Network Service, SNS)不斷推陳出新,再加上智慧型手機的快速普及,透過電腦網路與行動上網,現代人們的生活幾乎無時無刻不在社群之中,各種UGC(使用者生成內容)也隨時隨地在社群成員中流竄,牽動著每一位消費者的購物動機與決策。


(二) 社群商務的定義



社群商務(Social commerce, 亦作"s-ecommerce")目前有三個不同的定義:

第一個定義是:由既有的電子商務網站提供社交功能,使得成員之間因為彼此溝通互動而得以在該平台上完成買賣,例如創建於1995年、全世界最大的C2C電商網站eBay,它一直是對同一物品有買賣需求的雙方聚集的買賣社群。

第二個定義是:由既有的社群網站提供商務功能,將原本的社交平台加值為可行電子商務平台,例如創建於2004年、全世界最大的社群網站Facebook,近年積極對電子商務進行種種探索。

第三個定義則是:社群商務乃由第三方所提供的電子商務社群導購-「導購」代表該第三方本身並不提供產品或服務,而是「透過SNS工具以自身的力量影響特定人的消費決策」,或是「建立SNS網站來吸引並匯集穩定的會員群體,形成一個獨立於既有電商或既有社群之外的關係平台,為眾多網路購物者提供分享購物資訊、交換購物心得以及結識更多具有相同購物愛好朋友的場所」,例如美國的Pinterest(www.pinterest.com),中國的美麗說(www.meilishuo.com),以及台灣的愛逛街(iguang.tw)。

符合三個定義中任一個都屬於社群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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