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2013年-我國電子商務發展應用-雲端商務應用(一)

(一) 雲端計算



雲端計算(Cloud Computing)是一種透過網際網路來提供虛擬資源或動態、易擴充的IT服務的模式,被視為大型電腦到個人電腦的第一波變革、PC到網際網路的第二波變革之後,第三次的IT巨浪。使用者基於網路、以瀏覽器或應用程式來存取「雲端」所提供的虛擬資源或IT服務,而這些應用程式由「雲端」集中供應,可以統一、即時地發佈更新,使用者無須擔心硬體採購的資本支出、軟體安裝的版本問題,也無須了解「雲端」之上各種基礎設施的細節或直接對其進行控制、維護與管理。
雲端計算發揮網路「資源共享」的精神以達成規模經濟,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過去使用者常有各自耗費高昂的金錢與時間成本開發功能類似的軟體系統、或者爲了應付短暫的尖峰需求而須購置大量軟硬體資源備用但多數時間卻只能閒置的情況,也有中小型業者因為無法負擔龐大的資本投入而捨棄了防火牆或備援系統的建置而長期暴露於高風險中,但是,「雲端」允許個別使用者可以依自身階段、時段的不同需求而彈性「租借」,使用者因而能夠輕易地擴充功能與使用量,反之亦可隨時將多餘的資源釋放回系統以避免浪費。而所謂的「雲端商務」,就是將雲端運算、移動網路與各種個人或企業相關的商務服務合而為一,讓使用者能在雲端從事個人資訊、行動辦公室、B2B電商、B2C電商、C2C電商、BPM、ERP、CRM、POS、HRM、財稅會計…等相關之前台與後台運作管理活動。

雲端商務有許多優勢,但也並非毫無缺點。目前最大的疑慮在於安全感及信賴感:使用者須將資料存放在服務提供者的伺服器上,會有未經授權而被存取之資訊安全風險;此外,使用者將受制於單一的第三方雲端服務提供商,第三方服務的不穩定或斷線,都會對使用者帶來無法估計的影響。

為了確保資訊國力的競爭地位,自2009年起,世界各國皆有明確的雲端政策,如美國聯邦政府針對各政府機關開設雲端運算技術和服務的網站「Apps.gov」,英國政府的「數位英國(Digital Britain)」,歐盟的「歐洲雲端聯盟(Euro Cloud)」,日本政府的「霞關雲(Kasumigaseki Cloud)」,韓國政府的「雲端運算活化性綜合計畫」等。我國政府也透過政策積極推動雲端產業與服務,2009年由經濟部開始「雲端運算產業發展方案」,喊出雲終端(Client)、雲服務(Commerce)、雲端資料中心(Cloud)與雲端寬頻設施(Connectivity)的「C4雲端產業鏈」口號,加速發展雲端運算所需要的軟硬體技術及應用服務。


(二) 雲端商務的發展



放眼望去,全球當前發展雲端商務最為成功的企業無疑是Google和Amazon。Google以網頁搜尋為核心,陸續發展出電子郵件、影音串流、地圖、社群等服務,在全球各地建立了超過百萬台伺服器的資料中心,在此基礎設施之上再進行一次封裝,以平台的方式開放自己的服務,使用者可以完全不管底層的資源調度,只需API或上傳代碼即可,以Google Cloud Platform作為整合各種雲端服務的平台,其技術支援由低至高分為銅級、銀級、金級,與白金級,目前有許多執行軟體應用程式和儲存數據的線上服務,包括App Engine、Compute Engine、Cloud Storage、Cloud SQL與BigQuery等;而Amazon以電商起家,從網路書店開始,擴展到影音、軟體、電子產品、生活消費用品等項目,隨著銷售擴展而建立起的自有資料中心之後,又將自己的閒置資源開放出來,並提供給中小型使用者,稱作Amazon Web Services(AWS),AWS的服務提供形式是基礎設施,即雲端主機、雲端硬碟的產品形態,讓使用者無須付出任何的硬體投入,大幅降低了中小企業的IT進入門檻,而量身訂製與按需付費的彈性也受到市場普遍的肯定,如今AWS模式已經成為了IaaS公有雲的一種標準服務模式,Macquarie Capital在一份研究報告中預計2013年AWS全年總營收可達3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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